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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情民意

2017-06-02 16:23:00 来源:

关于建立我省社会组织参与公共政策制定的建议

    民进海南省委会反映:近年来我省社会组织的登记数量突飞猛进,但没能发挥其在公众和政府之间应有的缓冲和协调作用。究其原因,主要在于社会组织参与社会管理的主体地位没有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参与公共决策的机制尚未建立。
  目前,我省社会组织参与公共政策制定面临的主要问题,一是社会组织自身发育成熟度不足,二是社会组织参与政策制定资源有限,三是社会组织参与政策制定动力不足,四是社会组织的参与政策制定深度不够,五是社会组织的参与政策制定存在体制制约。
  建议:
  一是加快推动相关立法。制定和完善我省有关社会组织方面的操作性法律制度,明确社会组织参与公共政策制定的领域、范围、程序、权利和义务等,为社会组织参与公共政策制定提供法律支撑。
  二是创新决策工作机制,推动社会组织制度化参与。要建立决策项目的预告制度和重大事项社会公示制度,推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要创新政策信息传播、反馈、收集机制,建立重大事项通报制度和联络员制度,通过多种途径和方式收集社情民意。要制定重大决策专家咨询评估、社会公示听证制度相关实施办法,为社会组织直接参与意见表达创造条件。
  三是充分发挥现有公民制度化参与渠道的作用。适度增加社会组织精英人士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中的比例,充分发挥人大、政协推动社会组织参与公共政策制定的平台载体作用。 同时要进一步加强完善信访制度,利用这一平台的渠道功能,推进社会组织在政策议题选择、政策方案完善、政策效果跟踪评估等环节的参与。
  四是出台优惠政策,营造社会组织科学发展的良好环境。要出台政策,规范政府与社会组织的关系,确立社会组织主体地位,建立产权清晰、政社分开的现代社会组织。其次要将社会组织的培育发展纳入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布局。第三要围绕民间组织的税收政策、财务管理、从业人员社会保障等方面的问题,制定和完善有关配套政策。
  五是广泛宣传,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要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采取座谈会、专家讲座等多种方式,深入宣传社会组织参与公共政策制定的重大意义,发现和宣传社会组织参与公共政策制定的经典案例,及时总结和推广社会组织政策参与的成熟经验和做法,不断提高社会组织的影响力和认知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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