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海南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政策的不断推进实施,跨境资金的频繁流动已经成为常态,市场主体对跨境资金流动自由便利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建议
一是创新自贸港金融监管模式,完善跨境资金流动监测、预警和响应机制。
二是以金融科技赋能外贸新业态,提升跨境资金流动自由便利程度。持续推动政务数据整合共享。
三是强化制度设计,提升EF账户的吸引力。在EF账户内试行更大力度的金融开放,为开立EF账户的优质外向型企业提供多元化跨境金融服务。
四是持续优化跨境投资的市场准入标准,增强境外资金的流入意愿。进一步放宽外商投资市场准入,研究制定内外资企业一致适用的鼓励类产业目录。
(代表民建海南省委员会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