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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行政,规范管理,保护海南蓝色的珍稀资源

发布时间:2006-09-25 20:12 来源:  
 

  

海南岛地处热带,海岸线长约 1800公里 ,珊瑚礁海岸是海南岛的主要海岸类型。据初步调查,海南岛的珊瑚礁分布较广,沿岛珊瑚礁岸线有 300公里 。珊瑚是全球受保护的海洋生物,属于腔肠动物门珊瑚虫纲的无脊椎动物,在海洋中多达6100多种。俗称中的珊瑚是指珊瑚礁,是珊瑚死后留下的骨骼和外壳体。珊瑚只生长在热带和亚热带海区,并且该海区必须具备岩礁海床以利于珊瑚虫的附着和生长;有一定的水流条件以利于珊瑚虫的产卵繁殖;有足够丰富的浮游动植物分布,使之有充足的食物;有良好的水质环境条件;较少受到人类活动的影响及破坏。由于三亚沿岸非常适合珊瑚的生长,该区珊瑚礁分布较广,活珊瑚生长发育较为完好,种类众多,是全球珊瑚礁分布北缘中珊瑚礁发育最完好区域之一。1990年,为了保护三亚珊瑚礁及其生态资源,经国务院批准,建立起三亚国家珊瑚礁自然保护区,这对海南珊瑚礁保护起到极大的推进作用。近十几年以前,由于人们没有认识到珊瑚礁保护的重要性,政府管理部门管理措施不到位,海南岛周围珊瑚礁破坏相当严重,例如文昌邦塘湾由于珊瑚礁的大量开挖用于烧石灰,使得该区海岸线后退极为严重;海南西部后水湾的临昌礁同样,由于礁体开采和水质环境,海藻大量繁殖,物种出现明显的更替;三亚西岛居民开挖珊瑚礁用于盖房,采掘活珊瑚用于加工工艺品,使得该岛沿岸珊瑚遭受严重的损害。近年来,我省出台了珊瑚礁保护管理条例,加大了珊瑚礁的保护力度,使得海南珊瑚礁保护逐步走上正轨,海南三亚沿岸―琼海沿岸―文昌沿岸―临高儋州沿岸珊瑚礁及活珊瑚也得到一定的保护。

在国家和地方政府投入相当的人力物力较强对海南珊瑚礁管理后,海南珊瑚礁及其生态环境是否有所恢复?或是由于近岸养殖业的发展造成环境污染对珊瑚礁及其生态的破坏程度有多大?近年在三亚珊瑚礁保护区开发的旅游活动项目日益增加,接待的游客越来越多,这些旅游开发带动当地经济发展的同时,对保护区珊瑚礁的影响程度如何?这些年三亚珊瑚礁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状况如何?因此,为了了解这些情况,以便向政府主管部门提出建议,海南省政协人资环委组织相关委员开展本项调研工作,调研的重点放在三亚珊瑚礁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调查期间,先后听取了三亚珊瑚礁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三亚市海洋与渔业局、三亚市环保局、三亚市旅游局等单位的汇报,并到亚龙湾、大小东海、鹿回头湾及西岛进行实地考察,并她听取了保护区内旅游开发企业汇报,在此基础上,专委会召开的研讨会,通过总结形成如下报告。

一、  珊瑚礁保护的作用与意义

珊瑚礁广泛分布于热带海洋中,约占据世界浅海底部15%的面积。尽管其分布于营养比价贫乏的热带海洋,但已有的研究表明,珊瑚礁生态系统初级生产力却达到15005000gC/(m2.a),是自然生态系统的最高初级生产力水平,因此,珊瑚礁生态系统常被人们称为“蓝天海洋中的绿洲”。珊瑚礁生态系统不仅具有极高的初级生产力水平,还拥有最高的生物多样性,其生物多样性不仅表现在珊瑚物种丰富多样,还表现在珊瑚礁区域生活的生物物种繁多,几乎所有的海洋生物的门类都有代表生活在珊瑚礁区域。根据资料,印度―太平洋区系的造礁珊瑚有500种以上,其中,澳大利亚的大堡礁就有350种,我国海南、广东、广西海域有174种,台湾海域有230种。

珊瑚礁作为重要的海洋生态系统,它具有多种重要的生态功能与作用。

(1)    珊瑚礁能维持渔业资源 

珊瑚礁上布满了各种孔穴、裂隙,吸引了各种各样的海洋生物来此居住,它就像一座水下森林,为各种海洋生物提供了栖身之所。因此,栖息在珊瑚礁区的脊椎动物、无脊椎动物以及植物的种类就非常丰富。据报道,珊瑚礁在全球海洋中所占面积虽不足0.25%,世界海洋鱼类中有25%是仅分布在珊瑚礁区域,对许多具有商业价值的鱼类而言,珊瑚礁提供了食物来源及繁殖的场所。所以珊瑚礁区域海洋生物的多样性很高,往往成为出产丰富的浅海渔场和生物多样性的理想研究场所。珊瑚礁区域因此也成为地球上著名的海洋高生产力区域。从三亚珊瑚区的海水浮游生物调查结果看,近岸珊瑚礁区的生物量明显高于外海的生物量,保存了珊瑚礁,就同时确保了渔业发展、渔民的工作及食物的稳定供应。

2)珊瑚礁保护了我们的海岸线

珊瑚礁对于保护脆弱的海岸线免于被海浪侵蚀扮演了重要的角色。健康的珊瑚礁有着坚硬的躯体,它往往分布在海岸或岛屿的外缘,从外海传来的狂涛巨浪击打在珊瑚礁上,破碎成雪白的浪花,从而耗尽了大部分能量,就好像自然的防波堤一般。约有70-90%的海浪冲击力量在遭遇珊瑚礁时会被吸收或减弱,而珊瑚礁本身会有自我修补的力量。死掉的珊瑚会被海浪分解成细沙,这些细沙丰富了海滩,也取代已被海潮冲走的沙粒。因此,珊瑚礁如同一条牢固的屏障,护卫着它身后的黄金海岸、岛屿、金色沙滩、荫荫绿树。三亚周边岛屿、海岸多为沙质,如亚龙湾、大小东海、鹿回头湾及西岛均由沙质海岸组成,极易受到南海风浪的侵蚀。但由于有沿岸珊瑚作为“屏障”,加上珊瑚坚硬骨骼的消波作用,三亚海岸基本抵御了西南季风引起的恶浪冲击。 
3)珊瑚礁维护了生物多样性 
   
生物多样性是地球的财富。在所有的海洋生态系中,珊瑚礁的生物多样性是最丰富的,珊瑚礁的破坏无疑就是对世界生物多样性的严重威胁。有许多实际的理由说明何以维护生物多样性的重要:在珊瑚礁中有许多资源可资制造药品、化学物质及食物,当珊瑚礁被破坏了,许多物种也就在被发现其作用前消失了。没有人知道我们破坏了什么,但我们若不停止破坏,珊瑚礁恶化的情况将会持续,且许多尚未被发现的价值将会损失掉。
(4)有利于水环境保护

珊瑚礁还是海水的过滤器,无数细小的珊瑚虫用它们的触手和肠腔不停地过滤着海水中的各种微粒,并从中获取营养,从而也使海水保持洁净。珊瑚在造礁过程中,要固定吸收大量的二氧化碳,这与陆地上森林的生态作用很相似,对维持地球上的二氧化碳平衡,减轻温室效应有巨大的作用。

(5)珊瑚礁是丰富的旅游资源

由于珊瑚体内虫黄藻的存在,珊瑚本身具有各种美丽的色彩和形态,它与其它众多的海洋底栖生物一起,构成了美丽多姿的“海洋景观”。因此,愈来愈多的潜水观光客在寻找全球各地原始珊瑚礁,健康的珊瑚礁是具有强烈吸引力的。旅游观光产业目前正是一种兴盛且获利良好的无烟工业。如澳大利亚的大堡礁,由于独特的珊瑚礁自然景观资源,使之成为世界著名的旅游胜地,为澳大利亚带来数以亿计的收入,也为当地提供众多的就业机会,大大地促进当地经济的发展。当然,在发展旅游产业的同时,也要确保珊瑚礁的永续发展。因此,必须加强珊瑚景观生态旅游项目开发全过程的管理。
 (6)为地球科学研究提供依据

对珊瑚的研究除广泛用于古地质地貌的考古研究外,还可应用于气象历史研究,珊瑚的生长与气候变化有关,其骨骼生长纹是一部极好的气象记录资料。如美国科学家借助珊瑚研究厄尔尼诺现象取得进展,结果发现从上世纪70年代开始,极端天气愈发频繁地出现。
  (7)
珊瑚礁保护了我们的生命
   
珊瑚在医学应用方面也很大的贡献。现代医药才刚开始对珊瑚礁中可资制造新药的可能进行研究。珊瑚礁中生物数量众多意味着许多动植物本身可制造化学物质以抵抗其它竞争者及保护自身安全。这些化学物质对人类可能就是极大的资产。例如海绵动物就被用来制造一种新药(Ara-C),用以治疗疱疹及一些癌症。某些特定珊瑚的组织,类似人体的骨骼,自1982年起有些外科医生已使用珊瑚礁来替代骨头,用于骨折修复等外科手术。也可用于制作成天然的遮光剂防晒化妆品,以及对心血管系统具有明显的作用。

二、三亚珊瑚礁保护区的保护现状与成效
  

三亚珊瑚礁自然保护区位于海南省三亚市沿海,面积约55.68平方公里,其中核心珊瑚区10平方公里,是我国目前近岸连片面积最大、种类集中最多、保存最完好的珊瑚礁自然资源。经科研调查,珊瑚礁自然保护区的珊瑚品种已鉴定辨认的有34110种,其中不乏珍稀种类。自1991年经国务院批准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以来,经过十多年的建设,保护区在开展保护管理、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公众保护意识,开展科学研究和监测,开拓国内外交流合作,提高保护区国内、国际知名度,开展执法监察,有效打击破坏行为以及在实验区内探索 “政府管理,企业参与”的可持续利用资源模式等方面作了大量的、卓有成效的工作。因而,使原来珊瑚礁破坏严重的现象得以遏制,极度开发的现象已经杜绝,保护区内的适度开发,促进了三亚独特的旅游发展,促进了三亚市经济发展,为循环经济打下了基础,探索出了一条路子,保护区为此付出了辛勤劳动,取得了一些经验和引人注目的成效。具体来说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1)首先是保护区的管理者对珊瑚礁及其生态保护内涵的认识和管理水平提高到一个新的程度,这不仅对做好三亚珊瑚礁的保护管理工作有利,而且对海南沿岸珊瑚礁的保护也起着重要的示范作用和深远的指导意义。

   (2)通过对公众进行长期的、广泛的、多种形式的珊瑚礁保护宣传、普及和教育,使得公众对珊瑚礁的保护意识得到显著提高,从根本上遏制了沿岸居民对珊瑚礁的开采、破坏行为,使“保护珊瑚礁生态,就是保护自然家园”,这一保护海洋生态的认识得到了社会广大公众的认同,从而变为自觉行为。

(3)较好地实践了可持续发展的原则。通过认真的论证研究,保护区管理者独创性的提出了“政府管理,企业参与”的管理模式。这一开创性模式的建立,加大了保护区基础建设,增强了保护区执法管理能力,调动了企业与社会公众对海洋自然生态保护的参与积极性,适度地利用了保护区的资源优势,有效地推动了社会经济的发展,改善了保护区内社区的生活质量,达到了珊瑚礁保护与开发利用社会发展的最佳结合,也为三亚市的海洋旅游注入了“生态理念”,增添了新的活力,为三亚市提高滨海旅游城市的知名度做出巨大贡献。保护区也被评为全处十佳自然保护区和全国自然保护区管理先进单位。

    (4)有效地推动了海洋生态保护的科学研究和国际国内生态保护合作。如保护区先后加入“中国人与生物圈委员会”,以参加“全国保护区开展生态旅游研讨会”、“东亚地区国家公园与保护会议既CNPPA/IUCN41届工作会议” 、“中国自然保护区持续发展研讨会” 、“中美海岸带与海洋自然保护区管理研讨会”等方式与国内外同行进行广泛的交流与合作。1999年本区被列为《中国生物多性保护计划》重点保护名录。 这些合作加快了生态的恢复,也提高了管理者的管理水平,也使得保护区在管理手段的科学化、珊瑚礁监测技术的科学化和保护区科学研究的国际化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为今后建设一个具有较高国际知名度的珊瑚礁自然保护区创造了坚实的条件。

三、存在主要问题

    (一)保护区管理处基础薄弱、资金人才匮乏、设备落后,已无法适应国家级保护区的管理要求

    1991年保护区经国务院批准成立后,92年国家海洋局批准成立由于“海南三亚国家珊瑚礁自然保护区管理处”,编制6人,由于人员限制,不足于对55.68平方公里的保护区海域进行常规的执法,更无法开展科研、监测等工作管理。机构与编制问题一直以来成为制约保护区进一步发展的瓶颈。

保护区经费来源为国家海洋局与海南省共同承担,年度经费约50万元,仅够维持现有在编管理人员工资和进行海上执法活动,由于资金严重不足,保护区的各项设施和主要设备得不到维护和维修。保护区现有办公场所为 200平方米 ,场所简陋,办公设备陈旧落后,怎样想象都无法与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联系起来。然而,为了行使保护区的管理义务与职责,保护区在亚龙湾、鹿回头湾和西瑁岛建立起基层保护站,配备3艘执法快艇,在参与保护区适度开发企业的帮助下,艰难地开发海洋执法管理工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的第二十二条、《海洋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的第十二条的规定,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的主要职责除了以上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海洋自然保护区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依法统一管理该区内各项活动外,还包括调查自然资源并建立档案,组织环境监测,保护自然保护区内的自然环境和自然资源;组织开展保护区内生态环境恢复的科学研究工作。

要认真履行这些职责,除了要有资金保障外,还要有人才保障。尽管保护区经过十多年的建设,但在履行这些职责方面非常不够。

(1)    保护区现有职工的整体素质明显偏低

自然保护区自建立以来,职工参加了多次的培训,如在联合国环境规划署的资助下,组织保护区专业骨干人员参加了珊瑚礁水下生态监测培训班,2001年派员参加了泰国举办的珊瑚礁监测培训等,但由于受训人员缺乏相关的背景知识和时间短等原因,一些受训人员不能很好地掌握培训技能,无法适应保护区的管理工作。

2)基础数据建立和管理落后

经过多年的努力,自然保护区积累一定的资料,但对保护区的环境质量和珊瑚礁生态(如水文、气象、沉积、污染以及人为活动、珊瑚礁生态等)和社会经济状况等方面则没有定期进行调查和研究,缺乏这些方面的动态资料,也没有建立起相应的管理数据库信息,使得保护区的信息管理比较落后,与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要求尚有较大的距离。

3)没有有效地开展保护区生态监测与科研工作
   
到目前为止,保护区还没有建立对珊瑚及其生态的监测体系,科研工作薄弱,不能很好地掌握珊瑚及其生态的基本情况和动态变化情况。因此,难以提出具体和有针对性的管理措施。

总的来看,保护区经过十年的建设,执法管理工作有了长足的发展,但资料管理、档案管理、科研仍然存在很大的缺陷,这严重影响到今后保护区的管理水平的提升,无法使保护区管理走向科学化、正规化和与国际接轨。

(二)保护区适度旅游开发管理问题突出,过度开发严重

为了加强保护区自身能力的建设,经过科学论证,96年开始在保护区的局部区域适度引进开展珊瑚礁生态观赏项目,提出了“政府管理,企业参与”的管理模式,从而摸索出一条利用保护区资源推动三亚市当地海洋经济发展,利用适度开发促进保护的创造性的管理经验。

    根据这一原则,先后在亚龙湾、大东海、小东海和西瑁洲区域划出保护与发展示范区,适度引进企业在示范区开展珊瑚礁观光旅游项目。同时企业支持管理处建起了亚龙湾监察管理站、大东海监察管理站和东、西瑁洲岛监察管理站。通过适度发展的建立既科学地引导利用保护区旅游资源为经济服务,同时也加强了保护区海上执法协同力量,使保护区走出了以保护促发展,以开发促保护的成功路子,同时极大地调动了企业和全社会参与保护工作的积极性。

  但是,我们应该看到,“政府管理,企业参与”的管理模式在三亚国家级珊瑚礁保护区的8年实践过程中,出现了突出矛盾,企业与企业之间,企业与政府之间的矛盾日益加剧,如果不妥善解决,将严重影响到三亚国家级珊瑚礁保护区的建设,影响到三亚这一全球珊瑚礁分布北缘中发育最完好的珊瑚礁资源的保护,也影响到三亚市滨海旅游业的健康发展。

   1)多头管理与政府有关部门不依法行政(越权审批)现象突出

由海南省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的《海南省珊瑚礁保护规定》第九条之规定:未经省海洋主管部门审核批准,不得在珊瑚礁自然保护区开设旅游项目。海洋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的第十八条之规定:有条件开展旅游活动的海洋自然保护区,其活动区域和开发规划应经国家海洋行政主管部门或沿海省、自治区、直辖市海洋管理部门批准,旅游业务由海洋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统一管理,所得收入用于保护区的建设和保护事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第二十九条之规定: 在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实验区开展参观、旅游活动的,由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提出方案,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有关部门府有关自然保护区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国务院有关自然保护区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自从1996年经国家海洋主管部门批准,保护区管理处引进第一家企业在亚龙湾保护区片区内进行旅游开发以后,企业参与保护区开发逐步开展起来,主要在东、西瑁洲岛保护区片区和大小东海与鹿回头片区,现有保护区内旅游开发企业就有12家。

亚龙湾片区:目前只有亚龙湾海底世界股份公司1家。

东、西瑁洲岛保护区片区:有部队驻军,岛上为军事区,没有企业在岛上开发活动。旅游开发活动主要集中在西岛,与开发相关的企业目前有三亚 八海里 旅业有限公司、海南福瑞达实业有限公司三亚中天海洋休闲旅游有限公司三亚西岛旅游开发有限公司4

大东海片区:大东海是三亚市传统的旅游景点,以往大东海浴场而闻名,后来三亚的潜水业从这里崛起,曾有十余家企业在大东海从事潜水旅游,开发强度较大,大东海重组后,潜水业陷入低谷,游客稀少,给了珊瑚生态有恢复的机会。根据保护区管理处对入区企业的调查结果,现在大东海从事保护区适度开发的企业有2家,分别是三亚大东海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海南航旅潜艇观光有限公司,其中三亚大东海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内部又分出3家分部或公司,即三亚红珊瑚潜水公司、大东海潜水俱乐部和海南三安海洋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小东海片区:目前在小东海适度开发的企业有三亚环球娱乐有限责任公司?p三亚鹿回头新兴体育休闲有限公司2家。

这些企业获准在保护区从事旅游开发活动的行政审批来自不同的行政管理部门,有国家海洋主管部门批准的,有海南省海洋与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也有三亚市地方政府或海洋主管部门批准的,其中大多数是三亚市地方政府或海洋主管部门批准的,具体见下表:

            保护区内开发企业审批情况表

开发区域

开发企业

审批机关

批准文件

亚龙湾片区

亚龙湾海底世界股份公司

国家海洋局

国海管发[1996]300

东、西瑁洲岛片区

三亚 八海里 旅业有限公司

三亚海洋局

三海渔[1996]15

海南福瑞达实业有限公司

三亚市政府

保护区管理处

三府函[1999]12

三珊字[1999]13

三亚中天海洋休闲旅游有限公司

三亚海洋局

保护区管理处

三海渔[2001]19号三珊字[2001]19

三亚西岛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三亚大东海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与三亚市政府签定《三亚大东海海滨建设管理经营合同》

海南航旅潜艇观光有限公司

海南省海洋厅

保护区管理处

琼海资字[1998] 010

三亚红珊瑚潜水公司

三亚海洋局

三海渔[1998]16

大东海潜水俱乐部

三亚大东海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内部经营部门

海南三安海洋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与三亚大东海经营管理有限公司签定经营合同

三亚环球娱乐有限责任公司

海南省海洋与渔业厅

琼海资字[2001] 45

三亚鹿回头新兴体育休闲有限公司

国家海洋局

国海管发[1995]001

对照国家、海南省有关保护区管理条例与规定,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在审批保护区开发企业过程中,存在不依法行政、越权审批现象十分突出,造成保护区开发管理存在极大的难度与阻力,造成目前保护区的矛盾突出,企业与企业、政府与企业之间的矛盾突出,其核心问题是当地政府不依法行政,越权审批。特别是引进企业来对大东海滨海区(保护区)的进行管理,以公司的职能代替保护区管理功能,这是与国家有关法律相违背的。企业的目标是追求利润的最大化,因此,在保护区内适度旅游开发活动必须严格审批,必须提高进驻的门槛,同时必须接受保护区管理部门的严格控制,如果意味追求地方经济利益,降低门槛让企业去开发,最终的结果是保护不好。

2保护区内进入企业过多,管理滞后,旅游开发无序、过度

受到利益的诱惑,一个面积才55.68平方公里的保护区,目前就有旅游开发企业12家之多。保护区内多家单位同时参与旅游经营,有利大家争,有问题互相推,极容易出现恶性竞争,与生态环境保护发生冲突的现象普遍,成为困扰自然保护区工作的老大难问题之一。尽管要求解决这一问题的呼声已有多年,但问题一直得不到解决。这些对保护区的生态环境保护干扰极大,与生态系统的管理原则相背离。
   
不仅
旅游开发企业多,而且由于经营区域分散,造成大范围地占据了保护区珊瑚礁岸段。如西瑁州岛保护区片区内,旅游开发地段几乎占据了2/3的珊瑚礁海岸,开发强度较大。西岛的游客接待能力为4500/天,高峰期超过1万人。大小东海情况类似,在浅水礁坪区域,本来是珊瑚最容易附着和生长发育的区域,现基本上都在开展潜水等旅游开发活动,该区域海上观光旅游项目每天接待人数都上千人。保护区现在的开发容量过大,犹如一个旅游开发区。

12家企业的开发项目位置分散,加上目前保护区管理力量薄弱,对企业开发活动的管理只限制在审批项目上,缺乏对企业从事的具体项目活动进行现场动态管理,这使得有些企业在海上开发潜水项目时,随意变化潜水区域。由于旅客基本上都是初学者,只追求体验潜水,开展的潜水活动过程中对珊瑚的影响是不可避免的,如随意变换潜水区域,将加大对珊瑚的破坏程度。

(三)周边陆源污染对保护区珊瑚生态的影响日益严重

鹿回头湾沿岸养殖育苗,正破坏珊瑚的生态环境。调查小组对鹿回头湾沿岸的调查中发现,目前该区沿岸建设有多家养殖育苗场,且规模较大,养殖池的消毒水、养殖废水等未以任何处理便直接排入珊瑚分布的海区,严重影响珊瑚的生长与繁殖,甚至直接杀来珊瑚虫。
   对三亚日益增多生活排污,现一部分有三亚河入海,另一部分由六道排污口入海。调查发现在该河口COD、石油类、无机氮和悬浮物明显高于附近海域的平均值的一倍以上,严重威胁珊瑚的生长。在鹿回头半岛-榆林片区的西侧的小洲岛附近和东侧边缘一些珊瑚白化现象严重。

榆林湾六道排污口周围水质已受到严重的污染,调查表明在该区域周围大面积范围内珊瑚基本灭绝,由于该排污口距离保护区较近,监测表明其影响越来越大。

(四)保护区管理法规建设严重滞后

就我国而言,面对保护区的生态保护与发展的尖锐矛盾,自然保护区如何对策和管理,这一点在现有的政策和法规中很不明确,成为目前我国自然保护区开展旅游最关键的障碍,使得在许多重大问题上无政策法规可依。三亚国家级珊瑚礁保护区从1990年建立至今已有十多年,并依照国家、海南省出台的有关法律法规进行保护区管理,但应该指出,这些法律法规指导保护区的工作只是原则性的,许多更具体的管理工作就缺乏详细的明确的规定。因此,我国许多其它国家级,甚至省级保护区都通过由当地省政府或人大立法通过具体保护区管理条例(办法),以此加强对该保护区的管理。三亚国家级珊瑚礁保护区管理部门在这方面的法规建设比较落后,除了制定一些内部的管理规定或工作流程外,几乎就没有涉及这领域,如制定《三亚珊瑚礁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等有关法规和规范。特别是从1996年开始引进企业进行旅游开发,对于旅游进入自然保护区这一新课题,保护区没有建立自己的旅游开发管理规章。因而,面对目前保护区内旅游开发出现的诸多突出问题,保护区管理部门对旅游的管理就软弱无力,困难重重。

(五)保护与开发分离,保护的成本投入得不到回收

当初引进企业参与保护区的适度旅游开发,主要宗旨是通过保护区旅游开发,一方面可以利用保护区独特的资源,打造出海洋旅游品牌,促进三亚市当地旅游业的发展,增加就业机会,也促进当地社区的发展。另一方面可以通过从企业旅游开发的收益中提出一部分资金投入保护区,以增强保护区管理能力,实现保护区的管理目标。但引进企业旅游开发近十年来,由于三亚保护区的现行管理体制造成保护与经营相分离,旅游开发企业对保护区的投入只是非常小的一部分,这部分被返回环境保护的旅游收入,远不能抵偿其保护成本的投入,出现企业通过经营旅游获得巨大利益,而保护区却只有保护区的责任,没有应得的收益的不合理现象,这种不合理的现象严重阻碍着保护区的生态环境保护管理。这固然与旅游处于发展的初始阶段有关,但是造成这种现象的体制必须尽快扭转。

四、建议

(一)规范保护区旅游活动的管理和控制

    (1)对保护区适度生态旅游开发企业实行准入制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和保护区适度开发的实践表明,进入保护区适度生态旅游开发的企业应该实行准入制度,除了符合有关规定和审批

在开发过程中经有关技术单位调查评估,一旦旅游活动对周边珊瑚及其生态环境产生负面影响,保护区可根据规定中止项目,根据影响程度进行整顿,甚至可以取缔。

    (2)对保护区适度生态旅游开发项目实行评估制

在生态旅游区区内开展的项目实行严格审批制度。对符合资格与条件的企业提出的入区旅游开发项目必须开展项目对保护区珊瑚及其生态的影响评估。评估的目的是根据项目的特点,进行影响评估,提出减小影响的有效措施,为管理提供依据。

    (3)对进入保护区的游客实行容量控制

   为了确保保护区珊瑚礁生态不受破坏,生态旅游开发的可持续发展,必须对进入保护区的游客实行容量控制,通过容量指标进行科学的量化管理。特别是对于水下旅游项目,如潜水、海底漫步等要严格按照规划所确定的容量进行控制。

    (4)对保护区适度生态旅游开发活动实行定期监测制度

    保护区的首要任务是保护区内的生态环境和资源,生态旅游开发活动必须服从保护目标,为了了解生态旅游活动的开展对区内环境和资源的影响,应该实施对保护区自然资源和自然环境的监测制度。旅游设施的修建和游客的活动,随着时间的推移,必然会给保护区及其周围生态环境带来种种影响。建立起资源环境监测体系,对旅游区内的自然资源和自然环境,定期进行跟踪监测和评估,及时掌握发展变化情况。监测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研究提出解决的办法和措施,随时加以消除,做到防患于未然。

    (5)对保护区适度生态旅游开发活动实行资源与环境补偿制度

    保护区生态旅游是一项高成本的产业,因为它必须保证对自然环境的保护给予足够的投入,以维持良好的生态环境质量,达到人与自然的和谐。追求近期的经济利益,对必要的环境保护投入没有思想准备,是与开展保护区生态旅游的宗旨相违背的。因此,必须建立保护区适度生态旅游开发的资源与环境补偿制度。

    调整目前旅游收入的分配状况,从企业旅游收入提取一定比例用于资源开发的补偿,以增加对珊瑚礁保护的投入,加强保护区管理能力建设。

    (6)对保护区适度生态旅游开发企业实行生态保护辅导制度

    保护区生态旅游开发要带动社区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就不可能在开发和经营中把当地人排除在生态旅游开发之外。吸纳当地人参加生态旅游开发和经营,这不仅是保护区生态旅游发展的群众基础,也是当地就业和经济来源的替代选择,是决定生态旅游开发成败的关键。

    但由于保护区生态旅游开发和经营对专业化的要求较高,这就使得建立生态旅游从业人员的培训体系显得尤为重要。教育培训成为当地劳动力就地转化的重要桥梁和社区真正参与的重要环节。

    (7)对保护区适度生态旅游开发活动实行污染控制

生活污水: 生活污水的治理和排放直接关系到旅游区域的沙滩、海水、地表水、地下水的保护。采用中水回收技术将处理后的出水作为厕所冲洗用水和绿化用水,经处理后的废水连接到海底排放,保护区内不得设排污口。

    旅游垃圾:禁止游客向海里乱扔杂物,特别是塑料制品和玻璃制品,旅游开发产生的固体垃圾,应集中处理。

(二)、要坚持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强化保护区的工作。

1、必须强化保护区的责任感,责任要到位,强化各方面的意识。

珊瑚礁是重要的海洋生态系统,珊瑚礁已成为海南一大很有特色的旅游资源。它本身有较高的经济价值,有很高的欣赏价值,是工业上冶炼有色金属不可缺少的良好溶剂,医药上可作药,由于珊瑚礁地形特点,形成了一道天然防波堤,可见珊瑚礁是一个综合效益很高的海洋生态系统,具有很高的保护价值。三亚国家保护区的命名来之不易,体现了国家对三亚珊瑚礁的重视、支持,对我们海南省、三亚市的重视,与此同时也对我们提出了很高的期望。没有珊瑚礁就构不成三亚独特的旅游资源,从更高层次上认识到保护珊瑚礁就是保护我们三亚的生态系统,就是保护我们的铁饭碗。

2、正视保护区在开发中出现的新问题与矛盾,处理好保护与开发这对矛盾,在肯定成绩的基础上,要拿出解决问题的措施,应对挑战。正视的问题有:(1)保护区内进入企业过多,没有科学规划,没有科学的管理,造成保护区内游客过多,活动过多。(2)海岸边的建设问题、污染问题,市政府没有坚定不移地执行国家及省政府的有关法规,对进入保护区的企业存在多头审批的现象。(3)保护区的管理人员不足,配备不全,没有一支具有专业素质的队伍,科学管理水平跟不上。(4)经费有限,科学的评估系统等方面应加强,社会宣传力度还不够大,气氛不浓。(5)军事工程对保护区的影响问题。保护区内的企业都有共同保护的责任,对其职责应人人皆知。(6)海南省关于珊瑚礁保护的法规、条例已颁布,对已不适应的条款应提出修改意见。

3、明确保护与开发的方向。海岸线的环境问题,陆上的污染源问题,这些问题要引起保护区的重视,提高科学管理水平,促进保护区的和谐发展,促进循环发展。

4、要制定超前的、可行的、科学的规划,明确各级政府的权限。

5、要尽快修改海南省珊瑚礁保护规定,拿出可行规划。

加强管理监督力度,完善规章制度,提高保护区人员素质,配齐骨干力量。政府要加大对保护区的投入。保护区要学习、吸取、借鉴、利用国外先进的管理经验,加强交流、评估、监控等方面的运作。对保护区内的企业要整顿,进行登记造册,明确加强环保是企业的根本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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