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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严守会风会纪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2-28 09:39 来源:  

省政协委员: 

  为严格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和省委关于加强会议期间会风会纪的要求,确保圆满顺利完成省政协八届二次会议各项议程,现将有关要求明确如下: 
  一、严守会议“十不准”。严肃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对违规违纪违法问题“零容忍”,确保大会风清气正。 
  二、严守会场纪律。会议期间,关闭手机或设为静音状态,不准打瞌睡、玩手机、交头接耳,不准在会场内随意走动,不准擅自离开会场。 
  三、严守保密纪律。妥善保管会议文件材料,不准随意散发、丢弃、转借、复印会议文件资料,不准将拍摄的照片、视频发到互联网上。 
  四、严守管理规定。政协委员按照会议通知到驻会酒店报到,服从大会统一管理,除集体乘车前往海南广场参加大会外,不允许私自离开入住酒店。 
  五、严守中央八项规定。不准在驻会酒店私人会客,不准借各种名义相互宴请、收送土特产等违规行为。 
  六、严守请假规定。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会议人员严格按照请假程序进行报批,大会秘书处备案;会议期间请假,提前一天向小组召集人说明情况,请假程序同会前。不准请他人代会、代签名,不得无故缺席会议。 
  七、严守着装规范。将会议证件佩戴在胸前醒目位置,全体会议和联组讨论会议着正装出席,其他会议着装不作要求,但不宜穿着随意。 
  八、严守会议时间。请按照要求经电子签到系统进入会议场所,会议开始前10分钟入场就座。 
  九、严格正风肃纪。大会秘书处会风会纪监督组将对会议会风会纪进行全过程动态监督和现场督导,对违规违纪人员依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典型案件予以通报曝光。 
  十、严格履行职责。各小组第一召集人为本组会风会纪第一责任人,小组第二召集人为本组的纪律监督员,小组秘书为联络员,严格落实好各项会议纪律。 
   
政协海南省委员会办公厅  
2023年12月27日  

“十不准”.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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